关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
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20元/人·年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60元/人·年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0元/人·年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示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3.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994-2343075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