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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所属的8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点击数: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所属的8处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一、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3月19日10:00时至2026年3月19日16: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本学院所属的,位于昌吉市昌吉校区及头屯河校区共计2间商业用房三年的租赁权,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学院及粮油食品与物资储备学院共计6间商业用房三年的租赁权。上述房屋租赁权按间(套)分别拍卖。详见《房屋租赁权拍卖明细表》及新疆昆仑旭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仑旭鹏价评字[2026]第074号、075号、076号、077号市场年租金价值评估报告”。拍卖标的按照年租金进行拍卖,拍卖价格为年租金价格。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1:00-18:00)

二、标的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业务咨询电话:0991-2336771 18699156375任先生

四、业务咨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508室。

五、竞买登记: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2.竞买保证金:竞拍前缴纳本公告载明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3.交纳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行号:308881029042;账号:853080220410001)

六、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如买受人违约:其本次交付的所有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屋租赁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不能按时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竞买人违约,届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处理拍卖标的,并向违约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潜在承租人合法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报名参加,经查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自然人不得参加。

九、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和第一年租金20%的租赁保证金,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受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按年交付。

十、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房屋租赁权拍卖明细表(2026.03)

序号

房屋名称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年)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经营范围

备注

1

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健康东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昌吉校区原招生就业办公室(校外房屋)

58.14

3

78306

78400

16000

1000

不得经营网吧、酒吧、娱乐等经营项目


2

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东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头屯河校区打字复印店(校内房屋)

21

3

10000

10000

2000

200

文印服务


3

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学院1号校园超市(校内房屋)

61.05

3

31198

31200

6500

500

超市


4

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学院2号校园超市(校内房屋)

45.9

3

23455

23500

4700

500

超市


5

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学院打字复印店(校内房屋)

3.5

3

1022

1100

300

200

投放自助打印复印设备


6

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粮油食品与物资储备学院校园商店(校内房屋)

233

3

119063

119100

24000

1000

超市


7

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粮油食品与物资储备学院原招生办公室(校外房屋)

38

3

19418

19500

3900

500

不得经营网吧、酒吧、娱乐等经营项目


8

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粮油食品与物资储备学院原校园联动办公室(校内房屋)

65

3

33215

33300

7000

500

不得经营餐饮、网吧、酒吧、娱乐等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