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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直属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范围: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按照“六个一”“四个一”的要求,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

第三条联系、服务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工作指导、短信互动、网络共享。

第四条党员联系、服务的主要任务:

1.与联系对象谈心交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支部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党员积极帮助联系对象出主意、找对策,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问题。

3.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五条联系、服务要求:每两个月至少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次;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群众联系一次。

第六条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第七条检查与考核:

1.党支部要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