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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

发布日期:2020-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协议编号:

甲方:新疆农职院“我可”大学生创业基地孵化(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打造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项目落地转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孵化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期间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_ 研究和开发,生产(提供)_____________产品(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孵化期为贰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前两年租金及水电暖全免,孵化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据有关规定,对入驻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2、根据乙方发展计划,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对经专家委员会确认企业入驻失败后,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二)甲方的义务

1、指导或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年检,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等。

2、向乙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咨询,联系有关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

3、向乙方提供入驻场地,免费为入驻企业铺设网线和电话线,开通网络、电话;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

4、协助解决入驻期间的其他困难和问题,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入驻项目自主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3、使用甲方提供的场地、办公设施。

(二)乙方的义务

1、进驻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并明确以下承诺。

(1)企业法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

(2)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合规使用学校资源、遵守各项规定,绝不参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散布色情赌博暴力等,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3、接受甲方对其入驻项目的计划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4、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它方。

5、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共环境,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入驻企业的关系,服从管理,支持、配合孵化基地开展各项工作。

6、制定企业(公司、合伙等)章程,建立财务、人事、技术管理等项规章制度,并按月、按季、按年向管委会如实报送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7、乙方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计划应报送甲方备案,并根据运行情况,按时向甲方报送计划完成情况;企业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包含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应报甲方备案。

8、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统一佩戴由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印发的工作证件,不得乙方团队成员外其他人员进行经营和管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违反其职责,导致乙方无法实施原入驻企业计划和目标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乙方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

5、乙方如因经营与入驻项目无关的业务,管理不善难以继续运营,或经专家委员会确认失败的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6.本合同规定的入驻期满,双方的权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乙方在入驻协议期满后,其入驻项目仍未成熟,尚不能转化成果或难以实现商业化的,可向甲方申请延长入驻期,经甲方批准同意后,双方须重新签订入驻协议 。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负违约责任。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3.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学院创新创业领导小组申请仲裁,由领导小组酌情处理。

七、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2.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抄送乙方所在学院及指导老师,一份上交甲方上级单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就业指导办代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